同时收到产假工资和生育经贴,是否要退回一部
宁波海曙房产律师
2025-04-14
首先,同时收到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,一般不需退回,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若单位已发产假工资且生育保险基金又发了生育津贴,可能涉及退回部分重叠部分。法律依据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等,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替代工资,若与工资重复发放,需按规处理。不及时处理,可能造成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失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同时收到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情况,常见处理方式为:首先核实是否重复领取,若重复则与单位沟通退回重叠部分;若未重复,则正常领取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及单位具体要求,确保合规合法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收到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:1.如两者均未重复领取,则可全部保留,无需退回。2.若单位已发产假工资,又收到生育津贴,应退回与工资重叠的津贴部分,避免双重收益。3.具体操作需与单位财务部门核实发放情况,按实际领取情况处理,确保不违反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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